6.进一步强化“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技术服务。要支持科研单位加大研发力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尽快开发出适合我国煤矿实际条件、不同矿井类型的安全避险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系统装备的可靠性、稳定性。有关研究、生产单位要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加强检测、检验,为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提供可靠的设备设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专家深入煤矿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提高“六大系统”技术水平。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依靠科技手段,利用井下巷道布置情况,优先建设避难硐室,使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起来,把“六大系统”建设成安全、可靠、高效的安全避险系统。
三、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演练,切实发挥好“六大系统”整体效能和作用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仅要建设好、完善好,更要管理好、使用好。要按照“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工作要求,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在建设完善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使用,切实发挥“六大系统”的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作用。
1.要贯彻落实建设与应用并重的指导思想。目前,“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正全面推进。各地、各煤矿企业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的指导思想,建设是关键,应用是根本。各地和各煤矿企业在“六大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一系列工作中,都必须统筹考虑“六大系统”如何与矿井生产布置、灾害防治相结合,与矿井生产条件、技术装备条件相结合,与井下应急救援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符合矿井实际、科学实用的安全避险系统,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2.要切实加强“六大系统”有效管理。加强管理是确保“六大系统”有效运转并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六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系统,在建设完善的同时就要注重管理使用。同时,“六大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各系统互相支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建设完善和管理维护“六大系统”时,要形成和始终保持六个系统的整体功能,各系统之间有机衔接,共同构筑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因此,必须加强“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化“六大系统”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严密的管理始终保持“六大系统”的整体功能,在应急避险和救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要不断改进提高“六大系统”的功能。“六大系统”建设不会一劳永逸,要随着矿井生产安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随着井下采掘工作推进而不断完善。各煤矿企业要加强“六大系统”的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和不断优化管理,不但要对新建的“六大系统”功能进行评价和考核,还要对已经建成或者延伸的系统功能进行动态的测试和评估,要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或部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的安全可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