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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赵铁锤同志在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当前,“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抓紧建设和完善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率先应用,切实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可以说,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既是大力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固安工程”,又是广泛惠及煤矿企业职工的“民生工程”,可谓责任重大、使命艰巨。按照国务院《通知》的总体要求和两局《通知》的具体要求,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目标任务即“时间表”已经确定,这就是:今年年底前所有煤矿必须完成矿井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必须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坚决如期完成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目标任务,极大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为实现“十二五”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要加快推进、如期完成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目标任务,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紧紧抓住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契机和有利条件,切实把煤矿“六大系统”建设纳入其中,并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各地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在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中切实发挥好组织规划、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监管监察等职能作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进建设完善工作。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制定本地区“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规划,督促本地区煤矿企业制定规划、完善方案,及时掌握并推动煤矿企业按照规划和方案加快建设完善进度。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六大系统”的建设纳入指导地方监管的工作重点,积极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督促检查,推进按期完成,并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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