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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2010年9月7日 国质检量函[2010]6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号),维护化肥等农资市场的计量秩序,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资计量专项整治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10]119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此次农资计量专项整治给予了高度重视,从服务“三农”工作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了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此次专项整治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基本摸清了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基本情况。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了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合格率为92.1%;检查其他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27316批次,合格24948批次,合格率为91.3%。山东、青海等省将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也列入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
  (二)基本摸清了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了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到专项整治后的 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三)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计量管理档案。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各地不仅建立了辖区内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和农资市场的计量管理档案,引导其建立自律机制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树立了一批计量信得过的企业和市场,而且对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档案进行了补充完善,为建立健全农资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依法查处了一批计量违法案件。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查处计量违法案件3896起,其中未申请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使用计量器具的案件2369起,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案件1102起,其他违法案件425起。各地坚持整治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对计量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有效改善了农资市场计量环境秩序。
  (五)加大了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乡镇、田间地头,现场讲解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正确知识和计量器具防作弊常识,帮助农民提高识假辨假、自我保护的能力,三是通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义务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在农资市场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和“公平秤”,方便农民投诉,受到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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