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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控局关于印发口腔健康监测试点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疾控局关于印发口腔健康监测试点方案的通知
(卫疾控口腔便函〔2010〕97号)


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卫生厅局疾控处:
  为了加强口腔疾病监测工作,探索将口腔健康与慢病监测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与方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口腔健康监测机制,我局定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在你省(市)开展口腔健康监测试点工作。现将《口腔健康监测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相关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口腔卫生处 刘晓亮

  电 话:010-68792651

  传 真:010-68792342

  联系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 赖建强

  电 话:010-63132630

  传 真:010-63042350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口腔健康监测试点方案

  一.背景
 
 口腔健康是人体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口腔疾病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卫生部在1983年、1995年及2005年先后进行了三次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基本摸清了口腔疾病在我国人群中的流行情况。但是由于流调间隔时间较长,不能及时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方式及饮食结构改变而带来的口腔卫生知识、态度、行为等方面的变化,也不能动态反映人群的口腔常见病及多发病变化情况。
  现代科学研究证明,口腔疾病不仅是一类重要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也与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很多其它慢病有着共同的危险因素,口腔健康也是影响老年人群营养状况、以及多种慢病发展和康复的重要因素。2010年卫生部和财政部已将我国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转移地方支付项目中。为了加强口腔疾病监测工作,探索将口腔健康与慢病监测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与方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口腔健康监测机制,卫生部拟在2010年中国慢病监测项目中选择部分监测点同时开展口腔健康监测试点,为将口腔健康监测相关内容全面纳入全国慢病监测中做好准备。为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目标
 
 (一)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口腔健康监测工作机制,提高各级疾控机构和口腔卫生机构的口腔健康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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