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周年内,受益人不提出申请领取本保单利益,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人不负给付责任。
第十六条 受益人申请领受保险金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单证:
一、保险单或保险证。
二、交费收据。
三、受领申请书。
四、受益人身份证。
五、若被保险人死亡,提供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若被保险人残疾,提供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附表:一 优生家庭人寿保险趸交保费费率表(略)
附表:二 优生家庭人寿保险年交保费费率表(略)
附表:三 家庭生活安定保险、家庭人寿保险、家庭人寿还本保险和优生家庭人寿保险附加年龄表(略)
附件:五 家庭生活安定保险、家庭人寿保险、
家庭人寿还本保险和优生家庭人寿保险
保险费计算说明
各费率表中“交费年龄”是根据被保险人中夫妻双方的年龄按下面公式计算的:
交费年龄=被保险人中夫妻年龄中的小者+附加年龄
其中,附加年龄根据被保险人中夫妻的年龄差查“附加年龄表”确定。
注意:被保险人的年龄按周岁计算。
现对各险种具体说明如下:
一、家庭生活安定保险保费的计算
1.确定被保险夫妻中年龄的小者。
2.根据被保险夫妻的年龄差查“附加年龄表”确定附加年龄。
3.根据“1”、“2”计算交费年龄。
4.根据交费年龄、保险年期查费率表确定费率。
5.根据费率和月领金额计算保险费。
保险费=月领金额×费率表中的基数÷100
例:某对夫妇(男27周岁,女24周岁)投保五年期的家庭生活安定保险,月领金额500元,应交纳保费计算如下:
1.被保险的夫妻中,年龄小者为妻子的年龄:24周岁。
2.被保险夫妻的年龄差为:27-24=3周岁。查“附加年龄表”知,附加年龄为“2”。
3.交费年龄为:24+2=26周岁
4.查“家庭生活安定保险费率表”:交费年龄26周岁、保险年期五年所对应的数字为“38.40”,即月领金额100元,趸交保费应为:38.40元。
5.投保人应交纳的保险费为:
500×38.40÷100=192(元)
二、家庭人寿保险和家庭人寿还本保险保费的计算
1.确定被保险的夫妻中年龄的小者。
2.根据被保险夫妻的年龄差查“附加年龄表”确定附加年龄。
3.根据“1”、“2”计算交费年龄。
4.根据交费年龄、保险年期和交费方式查费率表确定费率。
5.根据费率和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