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阳江核电厂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暨三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0]176号)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强化阳江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于2010年10月26日-27日对你公司开展了阳江核电厂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暨三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施工准备情况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核电厂建造安全。
附件:阳江核电厂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暨三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检查报告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阳江核电厂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暨三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0年10月26日-10月27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三)《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二、检查内容
(一)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
(二)现场安全重要物项安装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三)三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FCD)前准备工作
三、检查活动
2010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阳江核电厂进行了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暨三号机组核岛FCD前检查。检查组成员来自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苏州核安全中心(名单见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