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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化遗产法教程”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化遗产法教程”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政函〔2010〕6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培养文物法制建设专门人才,有效提高文物保护工作者的法制水平,经我局研究,决定以科研课题形式,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法教程的课题申报。该课题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为便于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文化遗产法教程
  二、课题经费
  课题补助经费10万元人民币,鼓励自筹。
  三、受理机构(组织单位)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限
  2010年12月1日上午9时-12月15日下午16时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及其他文博单位。恕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当填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报送至课题办。申请书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课题办电子邮箱(ktb@sach.gov.cn)。
  六、确定程序
  (一)由课题办组织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二)我局依据立项评审会结果,拟定承担单位名单,并在中国文物报、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三)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课题办与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其他事项
  课题申请书相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及附件均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上发布,申报单位可直接上网查询和下载。
  八、课题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刚 肖谋用
  联系电话:010-84642070  5988157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邮编:100029

  附件:1.文化遗产法教程课题申请指南
  2.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文化遗产法教程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一、指南说明
  为方便有关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制定本指南。
  二、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组织国内专家编写一部系统的文化遗产法教材,基本内容包括文化遗产的概念、分类和特征,文化遗产法的渊源,国际文化遗产法发展的概况及主要法律制度,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三、考核指标
  有不少于3篇阶段性论文成果发表,形成20万字以上的最终研究成果。完成相关国家文化遗产法规汇编。
  四、课题经费及实施周期
  课题拟安排补助经费10万元,课题实施周期为2011年1月下旬-2012年1月下旬,为期1年。
  五、有关要求
  1、教材中的观点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精神,不得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不得与国务院有关政策相抵触。提出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不一致的观点建议时,要作出必要性说明。
  2、课题申报单位应为具有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或相关立法研究工作经验基础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及其他文博单位。鼓励联合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课题组成员应当有一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从事过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相关研究的法学专家。

  附件2:
  申请书编号:

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
申 请 书

  课题名称:
  申请人:
  承担单位:
  组织单位:
  填报日期: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编制


  目录

  申请者的承诺
  申报须知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表
  课题组主要成员
  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情况
  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曾承担研究课题情况
  二、课题申请报告
  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国内外相关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课题自查新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难点分析
  主要创新点
  拟采取的研究技术路线、研究方法
  预期研究成果
  三、经费预算
  四、承担单位意见
  五、组织单位推荐意见
  六、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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