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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袁咏琳(吴欣云)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袁咏琳(吴欣云)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580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10]11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辽宁省沈阳新音乐文化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袁咏琳(吴欣云),于2010年8月7日到四川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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