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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整顿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失效]

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地区(市)____________县(市、区)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是否考取律师资格 
服务所名称 调入(招聘)时间 
专职原工作单位 有无业务特长 
兼职现工作单位 有无业务特长 
乡镇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
 
乡镇人民政府评语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司示局注册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说明1.填表人或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如在表内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此表要填写一式两份,由乡镇法律服务所和注册审批机关各留存一份。
乡镇法律服务所鉴定

  年 月 日(盖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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