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二: 《乡镇法律服务所合格证书》式样及填写说明 一、《合格证书》式样(规格为38.5厘米×26.5厘米):
二、《合格证书》填写说明: (一)“( )司基字第 号”: “( )”中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市)的名称或者简称,“第 号”按各地(市)司法局批发《合格证书》的顺序编号。 (二)划线的空格内要填写“××县(市、区)××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全称。 (三)“发证机关”后应加盖地(市)司法局印章。 附件三: 乡镇法律工作者注册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
相关文章 |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