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保荐机构):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第三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忠实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保荐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制定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