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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27号--关于发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2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单的公告

  十三、4.5.3.2.2中(4)的内容修改为:“焊接接头系数取1.0的压力容器或者使用后需要但是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
  十四、4.5.3.2.3中(1)的内容修改为:“局部无损检测的部位由制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但是应当包括A、B类焊缝交叉部位以及将被其他元件覆盖的焊缝部分(注4-1);
  “注4-1:搪玻璃设备上、下接环与夹套组装焊接接头,以及公称直径小于250mm的接管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要求,按照搪玻璃设备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
  十五、在4.5.3.2.3后增加:“4.5.3.2.4 表面无损检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焊接接头,需按图样规定的方法,对其表面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
  “(1)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上的焊接接头;
  “(2)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铁素体型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制压力容器上的焊接接头;
  “(3)焊接接头厚度大于20 mm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制压力容器上的焊接接头;
  “(4)焊接接头厚度大于16 mm的Cr-Mo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上的除A、B类之外的焊接接头;
  “(5)堆焊表面、复合钢板的覆层焊接接头、异种钢焊接接头、具有再热裂纹倾向或者延迟裂纹倾向的焊接接头;
  “(6)要求局部射线或者超声检测的容器中先拼板后成形凸形封头上的所有拼接接头;
  “(7)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时。”
  十六、4.5.3.4.1中(2)的内容修改为:“要求进行局部无损检测的对接接头,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AB级,合格级别不低于Ⅲ级;”
  十七、4.7.2中的式中 说明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或者压力容器铭牌上规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对在用压力容器为定期检验确定的允许/监控使用压力),MPa;”
  十八、5.2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书面告知。”
  十九、删除5.3.3(5)。
  二十、在5.3.3后增加:“5.3.4 改造与重大维修的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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