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公开征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2010年)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拟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完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的组成与管理
(一)专家库主要由长期从事矿产勘查工作的地质、矿产、物探、化探、探矿工程、水工环、经费预算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入选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承担编制相关规划和项目评审管理等咨询服务工作。
(三)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专家,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向基金中心提出申请。个人申请需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四)基金中心根据被推荐人或自荐人的专业特长、工作经验等进行遴选,决定其是否入选专家库,并对专家库名单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
二、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二)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地质勘查领域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其它规定。
(三)具有20年以上矿产勘查领域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地质矿产专家需具有10年以上野外勘查工作技术负责的经历或主持编写过大中型矿床勘查地质报告。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三、推荐和自荐要求
(一)推荐单位和自荐专家填写《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可从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网站www.cgef.org.cn下载),个人信息应填写完整。
(二)推荐单位应对专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寄往以下地址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cgefzjw@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推荐专家”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