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会员单位(保荐机构):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制定的《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非流通股份中存在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本公司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为含有外资股份的银行类上市公司),改革方案涉及外资管理审批事项,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