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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城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城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供销经字[201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按照全国副省级城市供销合作社座谈会工作部署,进一步适应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现就加快城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城市供销合作社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经营结构调整,产权多元化改造取得明显进展,传统行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经营服务领域逐步延伸,社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发展态势整体向好。但是,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城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进一步深化,城市居民消费和需求结构加快升级,城市商贸服务业竞争明显加剧。与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相比,城市供销合作社思想观念比较陈旧,经营领域狭窄,产业层次低,企业散、弱、小,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偏低等问题愈加凸显,越来越成为制约城市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瓶颈,特别是随着中心城市农业比重的持续降低,城市供销合作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被边缘化的风险。因此,城市供销合作社要抓住资本、信息、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要素进一步向城市聚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发展空间日益扩大,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的有利时机,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工作的主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顺势而为,抢抓机遇,加快改革,实现体制机制的转换,努力促进战略调整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新形势下城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城市供销合作社要全面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以服务城市经济为导向,以加快增强自身实力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努力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实现经营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经营领域上,从单一购销业务向多元经营转变,从商品经营向实业经营和资本经营并举转变,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服务范围上,从服务传统农业向服务都市农业拓展,从服务农村经济向服务城乡经济拓展,从服务农民向服务城乡居民拓展。加快实现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的大幅提升,并在全系统实现率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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