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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培训基地和内容建设。东部城市要整合当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基地软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为对口支持人才培训提供良好的培训学习条件。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培训内容和教材建设,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主题的实际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内容,选派高水平师资,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创新培训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要根据不同培训班次和参训学员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进一步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培训实际效果。要积极采取课堂教学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专家送教上门、远程培训等多种手段,切实提高优质培训资源利用效率。
  (四)保证经费投入。西部地区省区市要负责选派参训人员的必要差旅费用;承担对口支持人才培训的东部城市要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将专项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把参训人员选派关。西部地区在选派参训人员时,要按照各培训班次对参训对象的条件和要求,派出合格的人员参加培训,保证参训人员与培训主题相匹配,严禁以参加培训为由借机旅游。
  (二)严把培训教学质量关。东部城市要按照高标准、负责任的原则选择确定承担具体培训任务的教学培训机构。教学培训机构要制定周密的教学计划,选配高水平师资,保证必要的学时,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三)加强培训效果评估。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和效果评估工作,建立学员数据库,加强学员信息管理,制订完善对口培训效果评估办法,对每期培训班次的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及时反馈到培训组织管理部门。
  六、组织实施
  (一)西部地区省区市和东部城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对口支持人才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不断推动对口支持人才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承担对口支持人才培训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对口支援等部门要把对口支持人才培训工作当作参与和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具体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培训工作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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