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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当前,中央关于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已经确定,关键是靠人来落实。继续组织开展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有利于开拓视野、增长见识,进一步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为继续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有利于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充分吸取东部率先发展的有益经验,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科学发展水平;有利于促进东西部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培养西部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注重培训质量,扎实推进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再上一新台阶,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任务和实现西部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培训主题和内容,着力培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急需人才。
  2、发挥优势。充分发挥东部城市在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师资等方面的优势,把东部地区的改革创新理念、发展与改革经验和做法,提炼成培训内容,为西部地区提供高水平的培训服务。
  3、着眼需求。以提升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本领和能力方面的实际需求作为着力点,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
  4、注重质量。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
  三、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东部城市要为西部地区培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急需的管理类人才或者业务骨干共16000人左右,每年不少于3200人。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每年各为西部地区培训不少于400人;南京、杭州、福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烟台等城市每年各为西部地区培训不少于150人。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规划部署。西部地区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任务,提出年度培训需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东部城市统筹协调后,统一下达年度任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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