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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

  填报日期:

  附件3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
项目申请书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现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市场开业时间、总投资、注册资本、职工人数;2009年二手车交易量、销售总额、利润总额、上缴税收,资产负债率;驻场经营主体(包括经销企业、经济机构和鉴定评估机构)个数、职工人数等。
  (一)场地
  场区面积、交易大厅面积、驻场经营主体占地面积。
  (二)设施(具有下列设施需注明数量)
  用于建立二手车交易管理信息系统、二手车交易服务管理系统、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等设备设施。
  (三)服务功能(具有下列服务功能须明确)
  查验车辆合法性、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过户、保险、纳税等手续。
  二、升级改造有关内容
  (一)项目投资: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其中设备、设施和场地投资;
  (二)改造内容:对新增或改造设备、设施和场地等应列出明细;
  (三)建设进度:升级改造进度安排、起始时间等;
  (四)预期目标和效果:主要包括新增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及利税总额;新增商户数量和就业人数等。

  附件4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表

  填表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情况

验收情况

资金拨付情况

项目名称

承担企业

立项时间

项目进度

完成时间

验收时间

通过/

未通过

是/否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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