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融资平台公司某一会计期间债务的增减变动及余额情况。
  2.本表“债务类型”栏应当按照债权人名称填列。
  3.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本表“期末数”栏内数字填列。
  4.本表“当期增加”栏数字,反映债务从年初到当期期末的增加情况。其中,“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5. 本表“当期减少”栏数字,反映债务从年初到当期期末的偿还情况。其中,“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6. 本表“期末数”栏数字,反映债务期末余额。其中,“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二、公益性项目与非公益性项目债务一览表
  (一)报表样式

公 益 性 项 目 与 非 公 益 性 项 目 债 务 一 览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年初数

当期增加

当期减少

期末数

本金

利息

本金

利息

本金

利息

本金

利息

一、公益性项目

 

 

 

 

 

 

 

 

(一)

 

 

 

 

 

 

 

 

(二)

 

 

 

 

 

 

 

 

(三)

 

 

 

 

 

 

 

 

 

 

 

 

 

 

 

 

小计

 

 

 

 

 

 

 

 

二、非公益性项目

 

 

 

 

 

 

 

 

(一)

 

 

 

 

 

 

 

 

(二)

 

 

 

 

 

 

 

 

(三)

 

 

 

 

 

 

 

 

 

 

 

 

 

 

 

 

小计

 

 

 

 

 

 

 

 

合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