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人工鱼礁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我部从2007年开始实施以人工鱼礁为主的海洋牧场建设项目,沿海地方各级政府以及企业也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各地人工鱼礁建设进程开始加快。目前,全国人工鱼礁规模不断扩大,生态和经济效益逐步显现。为全面了解全国人工鱼礁建设总体情况,系统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海洋牧场建设积累经验,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人工鱼礁建设总结工作,现将总结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工鱼礁建设情况
近年来,部分省份结合我部海洋牧场项目,加大人工鱼礁建设投入,注重加强规划设计、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为规范人工鱼礁建设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经验。
各单位要组织人工鱼礁设计、建设和管理维护等单位,全面总结2007年以来我部安排的海洋牧场项目完成情况,以及2000年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等各方面投资的人工鱼礁建设情况,包括项目投资、建设规模、所在地理位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建设进度、管理工作经验及制度建设情况等。同时,要填写本辖区人工鱼礁建设现状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
各单位要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分析本地人工鱼礁发挥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主要指人工鱼礁区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包括海底植被恢复、水质环境改善、生物多样性(水生生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变化等;经济效益主要指依托人工鱼礁示范区开展的增殖放流和增养殖等工作,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等。效益分析要有详实的数据做支撑。
三、存在问题
据了解,有些地方实施我部海洋牧场项目进展较慢,建设和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前期工作不充分,建设地点随意变更,建设程序不规范,建成后管理维护不力,项目效果发挥不佳等。在地方和企业投资开展的人工鱼礁建设工作中,也存在类似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本辖区人工鱼礁建设工作在规划设计、项目实施、管理维护、功能发挥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