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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有关交易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有关交易事项的通知
(上证交字〔2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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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市公司股票凡遇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复牌,本所均在行情显示该股票的汉字简称前冠以“G”标记,以提示投资者。复牌首日,该股票不作除权处理,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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