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会员网上填报会员基本资料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发布日期:2010年11月8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8日)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会员网上填报会员基本资料的通知
(上证会字[2001]168号 2001年12月31日)


各会员单位:

  为了方便会员及时、准确报送会员基本信息资料,便于本所及时与会员沟通,本所决定,从即日起启用《网上报送会员信息系统》。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会员基本资料的填报,指定专人作为会员单位报送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二、报送人员可在本所网站(http://www. sse. com. cn)的会员栏目登入《网上报送会员信息系统》,各会员单位的初始用户名和用户密码见附件。

  三、报送人员初次使用本系统时,应首先填写用户资料和修改用户密码,密码长度至少6位,最长10位。报送人员应定期修改用户密码,防止用户密码的泄密。

  四、网上报送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高管人员、分支机构、部门信息、主要股东、B股资料、营业部信息、服务部信息。报送人员应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上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修改维护。报送人员每月10个工作日之前核对一次网上填报的内容,并加以确认。

  五、报送人员对内容修改后,重新浏览时,修改内容以“粗红字体”加以区别;本所会员部核对会员填报的内容,并以e-mail方式将修改情况通知会员单位报送人员。

  六、有关本系统操作规范可查阅《网上报送会员信息系统》的操作手册。

  七、报送人员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本系统的咨询栏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1-68803458。

  八、会员单位应认真对待会员资料的报送工作,对未能很好履行报告义务的会员单位,本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