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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B股市场改进措施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B股市场改进措施的通知
(上证交字[2000]61号 2000年12月15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建设,为B股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我所决定实施B股市场改进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逐步推行B股无形席位。B股境内证券商可在场内保留一个有形席位的前提下,先申请一个B股无形席位,以后可逐步将其余B股席位改为无形席位。B股海外代理商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无形席位。B股无形席位将在认真测试的基础上自即日起分批试运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全面开通B股即时成交回报。自即日起,B股券商可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提出开通B股即时成交回报的申请。

  3、调整B股交易结算费用。自2001年1月1日起,将B股交易结算费用调整如下:(1)交易佣金由成交金额的0.6%降低到0.43%;(2)取消交易的起点佣金;(3)将清算费与过户费合并为按成交金额计算的“结算费”,结算费率为成交金额的0.05%。交易经手费和证管费不作调整,仍分别按成交金额的0.0255%和0.004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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