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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方法二:如果受网络环境的影响,不便于在线录入,也可以采用上报工具,以电子邮件方式上传。
  ①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首页左下方“招聘会信息上传方法”内下载专用Access文件,并仔细阅读使用说明;
  ②把收集好的招聘单位的招聘信息按Access 文件提示要求逐条逐项输入;
  ③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活动开始前,将Access文件报送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chrm_zxj@126.com)指定邮箱,由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统一对Access数据进行导入;
  ④请各组织单位按照Access 文件的统一标准格式上报,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无法接收和导入其他格式的文件信息。
  2、“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将在11月10日前,统一制作大会的首页页面、标识和广告条幅,并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显著位置提供各参会单位下载。
  3、所有招聘单位的人才招聘信息将在服务周活动启动仪式后同时发布。大会期间各组织单位要在其网站首页与网络招聘会主会场做链接。
  4、11月10日至11月30日,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开通咨询热线电话,随时解答网络招聘会技术问题。
  5、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奕 赵雪静 曾健康
  电 话:84215604、68372579、68372709
  E-mail:chrm_zxj@126.com

  附件2
关于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1、要求在人才招聘会现场统一使用服务周标识,招聘会统一使用的名称为“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X(省/区/市/县/部门)人才招聘大会”,并在招聘现场悬挂“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X(省/区/市/县/部门)人才招聘大会”的统一会标。
  2、申请举办现场招聘会的单位必须具备举办招聘会的资质。
  3、现场招聘会由举办单位自定规模,自选场所,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对参加的招聘单位给予优惠价格;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4、现场招聘会的举办时间,由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服务周期间自定,请将已经确定的举办时间、地点、规模报告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参加现场招聘会的招聘单位及其招聘信息均可免费在网络招聘会上发布(信息的收集、发布按照网络招聘会要求进行)。
  二、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为了搞好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发布工作,各协办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本部门近年来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于2010年10月23日前汇总至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信息采集员,并通过后台新闻提交系统发布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上。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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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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