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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同时,各地要做好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各地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对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摸清底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切实落实有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就业指导”、“就业见习”等活动,全力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
  六、启动仪式
  为扩大服务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共服务品牌,本届服务周在湖北省举行启动仪式,由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承办。启动仪式将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全国联动的良好态势。     “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将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领导、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全国人才流动中心领导参加,并邀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各大新闻单位参加并现场报道此次活动,扩大服务周活动宣传的覆盖面,同时加大服务周在高校中的宣传力度,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吸引广大高校学生积极参与。
  七、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专门的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010-64053885),接受群众举报,并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务周活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加强领导。在服务周期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本届服务周活动时间紧、内容多,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统一活动外,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周活动的社会效果。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详细活动方案发送电子邮件至:fuwuzhou@sohu.com。
  (三)加强对招聘单位的管理。各地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当予以优惠。各单位应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及时上报总结材料。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参加单位及时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分析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对服务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将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服务周总结材料分别于12月3日和12月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fuwuzhou@sohu.com,同时向服务周活动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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