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组织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网站、毕业生就业网站收集和整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201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的招聘信息,统一上传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后台数据库,在就业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其中,重点收集基层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即农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县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岗位需求信息)。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服务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举办一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招聘会要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切实促进供需对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对于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免收门票费。
(三)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指导”活动,组织各方面力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就业信息,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设立监督电话,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四)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利用所属网站,开展“网络面对面”网上咨询活动,对毕业生普遍关心、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问题,组织有针对性的讲解。各地要集中宣传国家及各地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就业服务政策。各地要在所属的相关网站上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专栏”,广泛发布各级、各类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同时,要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就业服务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为促进其顺利就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五)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统计工作
各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统计体系,开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设立登记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行动”,通过各种渠道,力争联系到每一个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库”,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才测评、职业规划等服务,积极组织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活动,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
(六)推动贯彻落实“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