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计生技术服务信息的通知
(人口科办技函〔2010〕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全面系统地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管理水平,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报送2010年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时限: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
二、各级人口计生管理部门从起报单位开始,逐级汇总上报,最后由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
三、此报表不用作评估,仅作为了解工作和分析服务现状的依据,请各地务必如实填报。为避免数据重复报送、统计,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数据不再报送其他部门。如相关部门需要,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提供。
四、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手术情况》的纸质报表和数据光盘报送我委科学技术服务司,不得通过互联网电子信箱报送。根据有关规定,《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情况》的纸质报表和数据光盘通过机要交通渠道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