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指定交易”操作方法的通知
(上证交(94)字第3008号 1994年5月26日)
各会员单位:
本所已于日前发出上证交(94)字第3007号《
关于实行可选择性指定交易制度的通知》,现就指定交易登记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5月30日(下周一)起,各证券经营柜台可受理投资者指定交易登记的申请,在验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与投资者签署协议书(详见附件1样张)后,在6月3日开始可通过场内交易员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申报。
二、场内交易员申报须准确输入股票帐户号码,申报的代码为799999,方向一律为“买入”,价格和数量一律为“1”。
三、场内登记申报采取自然“锁定”办法,即股票帐户号码是由哪个交易席位输入的,便“锁定”于该席位上,今后的交易必须通过该席位办理。
四、对拥有多个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柜台,可自主认定如何把投资者的股票帐户分别“锁定”于各个交易席位。投资者的股票帐户被锁定于某个交易席位后,如遇有通讯或电脑终端设备故障而无法交易的情况,本所留有部分备用席位以应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