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无线电管理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关于无线电管理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1993年4月24日 价费字[1993]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根据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的协调意见,现就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无线电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177号)附件第
七条
第二款补充规定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