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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编号:

货   主

  

产品名称

 

 

 

 

 

 

 

 

数量及单位

  

产  地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检疫标志号

  

备   注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                       /U>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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