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编号:
货 主
| | 联系电话
| |
第
联
共
联
|
动物种类
| | 数量及单位
| | 用 途
| |
启运地点
|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场、交易市场)
|
到达地点
|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
|
牲 畜
耳标号
| |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