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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供销合作社统计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供销合作社统计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中国供销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国供销合作社2010年经营状况进展以及组织机构、人员等基本情况,更好地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服务,满足企业及各方面对年度综合数据的需求,现将2010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0001)全国供销合作社经营总值情况统计表;

  (0002)全国供销合作社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统计表;

  (0003)全国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机关基本情况表;

  (0004)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

  (0005)全国供销合作社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0006)全国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0007)全国供销合作社社团组织基本情况表;

  (0008)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0009)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情况表。

  二、报送方式及填报说明

  使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上述报表,具体说明如下:

  (一)0001、0002表: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等全部经营活动单位填报。

  (二)0003--0008表:按照报表填报范围要求,分别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基层社、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专业合作社单独填报。

  0001--0008表,原则要求县以下各统计单位均需单独上网填报。对一时难以达到单独上网填报条件的个别基层单位,由县级供销合作社逐一代为填报;基层单位数目较多的,也可暂时由县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填报,但要注意避免重复填报。其中,0004表、0005表、0007表、0008表由县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填报1004表、1005表、1007表、1008表。

  (三)0009表: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及有直接领办村级综合服务站、商品基地等为农服务项目的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填报。请将截至2009年底的数据填至2009年12月报表中,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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