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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关于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二、中期检查内容

填报的主要内容:

(1)研究方案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计划及项目设计进行实施;(2)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组其他成员是否按规定负责或参加研究工作;(3)项目研究进度;(4)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5)下一步研究计划;要解决的“难点”问题是什么;联系实际,调查研究的设想与安排;(6)能否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推迟或中止研究工作的原因;(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主要阶段性成果

阶段性成果简介,包括:作者、成果名称形式、发表情况、基本内容、学术价值、社会效益等。

 



  四、经费使用情况

项目

金   额

备   注

图书资料费

 

 

国内调研差旅费

 

 

小型会议费

 

 

计算机  使用费

 

 

其他费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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