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名单的通知
(农办牧[2010]51号)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安徽省畜牧兽医局、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河南省畜牧局、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根据《
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实施方案》的规定,我部组织
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组对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申报企业进行了形式审查和现场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公布阜新原种猪场等十六家企业为第一批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名单见附件)。各地要加强对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监管,继续做好生猪育种场审核推荐工作,确保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组建工作有序推进。各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要认真履行规定义务,积极配合专家组,主动开展种猪登记、性能测定及数据上报、遗传交流等工作。
附件:第一批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一批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名单
1.阜新原种猪场
2.上海祥欣畜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