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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格请用A3纸打印填报;
  2、填写的项目为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且达到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按照“××市××县”或“××市××区”格式填写;
  4、开工时间和建成时间填写到月份,改扩建项目开工时间填写改扩建的时间,并注明是改扩建,未完工项目的建成时间填写“在建”,并注明预计完工时间;
  5、项目的核准(备案)、土地、环评等手续要填写出具批复的部门名称和批复文号,文件复印件留存各地发展改革委备查;
  6、炼铁、炼钢、热轧工序填写主要生产装备,填写格式为高炉:“数量×高炉有效容积”(非高炉炼铁请注明),单位“座×立方米”,转炉/电炉:“数量×炼钢炉出钢量”,单位“座×吨”,热轧:“数量×轧机规格、类型”;
  7、所有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无相应内容的,请在相应栏目填写“无”。

  附件3:
  钢铁综合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一、项目主要产品产量

 

设计能力

2009年实际产量

生铁(万吨)

 

 

粗钢(万吨)

 

 

热轧材(万吨)

 

 

冷轧材(万吨)

 

 

……

 

 

二、项目建设、投资指标

 

设计指标

实际指标

总投资(万元)

 

 

自有本金(万元)

 

 

资本金比例(%)

 

 

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三、项目吨钢消耗、环保指标

 

设计指标

实际指标

综合能耗(千克标煤)

 

 

耗新水(吨)

 

 

烟粉尘排放量(千克)

 

 

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09年实际

2010年预计

销售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吨钢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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