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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等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等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即将付息,为做好上述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12”,证券简称为“国债1012”,是2010年5月发行的10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3.25%,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半年可获利息1.625元。

  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证券代码“100504”,证券简称“国债0504”,是2005年5月发行的20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4.11%,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2.055元。

  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100512”,证券简称“国债0512”,是2005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3.65%,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825元。

  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100619”,证券简称“国债0619”,是2006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3.27%,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二、本所从11月5日至15日停办上述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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