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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批准2010年第十一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批准2010年第十一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等21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
1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2北京安迪盛安全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
3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唐山中冶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5吕梁宇星公路勘察设计院
6长春市长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7安徽省建林工程设计研究院
8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9广州莫伯治建筑师事务所
10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11四川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2四川恒升钢结构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3陕西通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15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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