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重心下移,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根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绝大多数一审民事案件由3122个基层法院和1万多个派出法庭审理,占人民法院各类一审案件的85%以上。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基层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331.32万件,结案标的额14444.02亿元;人民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504.37万件,结案标的额2107.64亿元。最高人民法院确立“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基层工作方针,着力完善基层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司法能力,改善基层司法环境,确保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防线。最高人民法院将“公正、廉洁、为民”确定为人民法庭庭训,作为人民法院干警的思想准则和行动指南;积极解决西部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法庭布局不合理问题,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式;改革人员招录办法,为西部法院定向培养法律和双语人才,缓解法官断层状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去年以来已完成对三千多名基层法院院长的轮训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对一万余名人民法庭庭长的轮训,着重提高院长和庭长把握工作大局、善于做群众工作、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积极推进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改善了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状况。
(六)坚持公正廉洁司法,着力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
为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法院大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广大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倡导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下发并严格落实《
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大力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宣传推广宋鱼水、陈燕萍、任秋华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方法,激励广大法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