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一,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专项治理。针对一些地方不敢办案的问题,加大指导、督办和考核力度。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开展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二,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区域联动、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侦查和预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其他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和落实信息共享、行政问责与司法追究相互衔接等机制。继续加强渎职侵权犯罪法律政策研究,做好司法解释和立法建议工作,推动反渎职侵权法制建设。

  第三,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反渎职侵权能力和水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责任感。扎实推进渎职侵权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完善侦查人员交流、侦查人才培养等机制,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高度重视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执法规范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检务督察等内部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严明办案纪律,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整治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树立公正廉洁执法、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形象。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是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和极大鞭策。我们真诚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给予重视和关心,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加强对司法解释工作的监督,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帮助解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