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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1.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继续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坚持党组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和任职培训。落实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2.探索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把干部培训与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干部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培训,建立和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全面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单位。
  3.坚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履行职责和发展需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司局级干部和后备干部“自主选学”,做好做优“国土资源学习大讲堂”和网上视频课堂。
  (四)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1.切实履行干部协管职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协管职责。在坚持相互尊重、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协管工作的研究,建立完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信息系统,积极探索构建干部协管工作的有效机制。
  2.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教育干部增强责任感,把功夫下到落实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上;通过平时考核、巡视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情况,深入考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提醒。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加强上级监督,健全干部之间的监督。严格执行巡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3.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组织调整,认真执行问责制度。对具备一定领导能力、但不具备担任正职领导素质的,改任副职;对不具备担任领导职务素质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对担任现职经验、能力不够,但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安排离职培训或调整到适合其锻炼成长的岗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负责的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在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达不到2/3,经组织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干部,应当对其进行组织调整;经组织认定为不称职的干部,要视具体情况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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