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中央宣传部干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部门人事部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今年以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多发,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松花江、辽河、太湖等各大江河流域发生洪水,有一百多条河流发生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西南地区发生历史罕见特大干旱,西北、西南等地发生多起山洪泥石流灾害,特别是甘肃舟曲突发了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情之多,范围之广,灾害之重,损失之大,都为历史罕见。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广大军民在极其困难和严峻挑战面前,顽强拼搏,团结奋战,攻坚克难,全力防汛抗旱,通过准确的预报预警、科学的调度防范、及时的转移避险、高效的应急处置、有力的灾民救助、迅速的灾后重建,成功应对了多种灾害,把对人民生命安全的影响降到了最低,把灾害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以实际行动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诗篇,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武警部队,国家有关部委参与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且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
全国防汛抗旱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武警部队,国家有关部委参与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且贡献突出的在职干部职工、军队和武警部队官兵及民兵预备役人员。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200个,"全国防汛抗旱先进个人"3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严密,指挥正确,防守得力。
2.在防汛抗旱抢险中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有效避免重大人员伤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气象、水文预测预报及时准确,防汛抗旱抢险中通信畅通无阻,为汛情的及时传递作出突出贡献。
4.及时组织巡查,发现重大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护,避免溃坝、决堤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