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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制定专业行为准则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相关司局和单位要把制定专业行为准则作为水利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抽调有经验的同志组成编写组,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具体要求,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紧紧抓住调研、编写、汇稿、修改和审定等关键环节,做到有布置、有指导、有检查、有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写任务并保证质量。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有关单位文明办和编写组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深入水利工作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使制定的专业行为准则更加符合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得到水利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三)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专业行为准则由“道德标准”、“行为规范”两部分组成。在制定专业行为准则的过程中,既要具有普遍性的要求,又要体现特殊性的规范。要突出行业、专业工作的特点,抓住道德建设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制订专业行为准则时,可参照农村水电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见附件)进行编写。

  (四)简明扼要,便于操作。有关单位制定专业行为准则时,要从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专业特色,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专业行为准则。道德标准要简明扼要,价值取向要鲜明,对干部职工具有导向性;行为规范要逐条进行科学、清晰的诠释,文字要通俗易懂,尽可能具体,具有约束力,便于干部职工理解和记忆,便于遵照执行。

  部文明办联系人:廖晓瑜,联系电话:010-63202815、010-63202072(传真),电子信箱:lzbwmb@mwr.gov.cn。

  政法司联系人:武媛媛,联系电话:010-63202917、010-63202921(传真),电子信箱:yywu@mwr.gov.cn。

  水规总院联系人:过荣法,联系电话(传真):010-62389033,电子信箱:guorongfa@giwp.org.cn。

  水资源司联系人:田琦,联系电话:010-63202899、010-63202912(传真),电子信箱:tianqi@mwr.gov.cn

  建管司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传真):010-63202687,电子信箱:jgwj@mwr.gov.cn

  附件:
农村水电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参考式样)

  一、情系水电 服务“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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