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标字[2009]160号 2009年8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这是我国首次举办的注册类(即综合类)世界博览会。依法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为加强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工作,保障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总局决定从2009年8月至2010年年底,在全国开展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现将《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世博会举办前夕和举办过程中,总局将对部分地区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切实加强世界博览会标志(以下简称“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开展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这是我国首次举办的注册类(即综合类)世界博览会。依法保护世博会标志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此次博览会参展国家多,参展企业层次高,持续时间较长,要保护的对象种类多,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全力以赴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开展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要达到的目标是:深化对世博会标志及其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标志保护意识;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侵犯世博会标志的行为;加强沟通和协调,实现对世博会标志使用行为的全方位监管。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整治行动
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行动从2009年8月开始,至2010年年底结束。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2009年10月、2010年4月和 2010年8月分别进行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在产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全面检查世博会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世博会标志、销售侵犯世博会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世博会标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