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执法,加大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申请开办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法律文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委托人钱财;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委托义务,损害委托人利益;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夸大、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委托人;诽谤其他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或者以回扣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等等。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三、进一步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和支持商标代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实施行业自律管理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是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健全完善商标代理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机制,引导和监督商标代理行业规范、健康的发展,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切实做好商标代理行业管理和自律工作。
在取消商标代理组织设立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行政审批后,商标代理分会在商标代理行业的管理和自律方面尤显重要和必要。商标代理分会要紧紧围绕其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积极为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作出自己的贡献。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的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商标代理分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
(一)高度重视发挥商标代理分会在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发挥商标代理分会的行业管理作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解决当前代理市场混乱情况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切实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各自的优势,努力履行监管职能、提高执法效能,共同做好规范商标代理秩序的工作。
(二)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商标代理行业管理的新机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认识新形势下商标代理工作的特点,切实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方式,建立工商部门和代理分会的协调配合、信息沟通交流、权益保护协调等机制。充分发挥商标代理分会在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信用分类和评级管理过程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