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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扩大直销区域的批复》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扩大直销区域的批复》的通知
(办字[2009]21号 2009年3月4日)
上海市,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同意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扩大直销区域的批复》(商资批[2008]1499号)转去。商务部已同意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经核准区/县从事直销业务。
请按照《
直销管理条例
》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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