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扩大直销区域的批复》的通知
(办字[2009]18号 2009年3月4日)
上海市,四川、江西、江苏、浙江、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扩大直销区域的批复》(商资批[2008]1209号)转去。商务部已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省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在经核准区/县从事直销业务;已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江苏、浙江、河北等四省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完成服务网点备案后,在经核准、备案的行政区域内从事直销业务。
请按照《
直销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好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