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扩大直销区域的批复》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扩大直销区域的批复》的通知
(办字[2009]18号 2009年3月4日)


上海市,四川、江西、江苏、浙江、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扩大直销区域的批复》(商资批[2008]1209号)转去。商务部已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省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在经核准区/县从事直销业务;已同意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江苏、浙江、河北等四省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完成服务网点备案后,在经核准、备案的行政区域内从事直销业务。
  请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