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肉类和用不合格肉类加工成品出售行为;严厉查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违法行为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的市场、商场和超市,要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市场主办者的责任;对查获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经营者;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消费维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要着力构建消费维权网络,继续加大12315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社区的力度,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申诉投诉。对涉及甲型H1N1流感疫情方面的咨询、申诉和举报要做好记录,迅速分流,妥善处理,及时反馈。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综合执法平台作用,认真分析涉及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有关商品的申诉举报信息,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参考。
四、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作用,加大市场日常巡查力度
各地要按照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将猪肉和活禽经营市场监管的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要以学校、社区、机场、车站周边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并运用信息网络、现代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要加强对基层特别是偏远农村、山区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基层监管条件,加大基层培训力度,提高监管干部素质,促进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水平上新台阶。
五、强化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农业 (畜牧)、商务、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发挥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齐心协力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六、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消费信心
各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公众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甲型H1N1流感疫情,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正确引导,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减轻疫情对猪肉、活禽市场健康发展的不利影响,积极鼓励健康肉类产品交易,全力维护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