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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服务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国际合作方面:做好外宾来访特别是重要团组到总局来访的接待工作、协调重要出访团组做好世博会对外宣传工作。 (国际合作司)
  (十一)新闻宣传方面:做好总局服务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做好工商系统服务世博会举办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宣传中心、工商报社)
  (十二)组委会和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工作。(外资局)
  三、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开展部市合作
  根据上海世博会组委会第七次会议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工商局提议,由国家工商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部市合作协议,建立国家工商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部市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开展上海世博会市场监管部市合作。
  四、建立工作制度
  (一)总局服务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总局各司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开展2010年上海世博会相关市场监管工作。
  (三)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在总局协调指导下,配合开展2010年上海世博会相关市场监管工作。
  (四)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总局对口司局的沟通、请示,加强与其他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协调配合,发挥好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
  (五)外资局负责做好日常联络协调工作,不定期编印《简报》,向组委会、总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方面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有关工作计划
  (一)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适时召开国家工商总局服务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二)2009年7月,总局周伯华局长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韩正市长签署部市合作协议。
  (三)2009年7月,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制定上海世博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四)2009年8月,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制定上海世博会市场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五)2009年8月,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完善上海世博会市场监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六)2010年3月,组建上海世博会现场工作指挥组,并于 2010年4月30日进驻世博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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