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总局依托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专网,以数据中心和全系统业务协同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建立全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实施主体准入提示警示、案件协查通报、工作情况交流、数据综合分析,以及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等专项协同业务处理,把专网建设成为全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工作交流平台、业务协同平台、快速指挥调度和互动平台,有效发挥全系统的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省级工商局要以市场主体准入为基础,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主线,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集成化要求,整合分散和独立运行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优化业务流程,关联业务数据,协同业务应用,争取2012年底前,建立省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实现各项业务工作在统一平台上流转和应用,加快推进全系统信息化一体化步伐。要充分利用3G、短信等无线通信技术,以及音频、视频等,积极推进业务创新,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能力。
(七)以政府网站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公众服务能力。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保障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增强公众参与和互动效果等为重点,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建立健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机制,并以总局和省级工商局的政府网站为基础,完善工商系统政府网站体系,集成全系统资源,逐步建立工商系统公共服务门户。要加快“网上工商”建设,不断提高网上办事能力,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不断拓展网上业务,2010年必须达到50%,争取到2012年能够全面提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利用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系统,加强信息互动、畅通民意、接受监督、解决问题“四个平台”建设;以总局的信任服务根系统为源点,利用密码技术支持电子政务向纵深发展,拓展应用领域,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网上经营身份识别系统,实施市场主体网上“亮照经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以内部管理平台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和深化日常办公、公文流转、财务及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工作的网络化应用,依托信息化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局务公开,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规范工作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服务质量评价、绩效考核等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强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的约束和实时监控,加强工作绩效考核,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九)狠抓数据质量建设,深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以及市场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书式档案、入库数据和全国联网数据“四相符”的要求,在业务流程中规范数据采集行为,实行谁工作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建设,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度、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数据质量监测和纠错工作机制,确保数据质量。2009年年底要基本完成总局、省级工商局两级数据中心的建设,从2010年起,各省级数据中心每天一次向总局数据中心上报更新数据,并争取到2012年年底,总局、省局两级数据中心的数据完整率达到95%以上、数据准确率达到98%以上,保障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使局部的、地域性的基础业务数据转化成全业务共用、全系统共享的信息资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把信息资源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充分利用好、使用好,运用于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深化联网应用,促进不同业务、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之间的业务协同和执法协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及时利用整合的数据进行相关分析,积极探索建立相关数据分析模型,逐步形成定期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同时,要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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