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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整合资源、深化应用,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全面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公共服务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大力加强“金信工程”建设,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提高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为重点,以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业务的融合,加大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一体化步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工作目标。争取用3--5年时间,进一步理顺信息化管理体系,形成全系统协同建设、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比较完备的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加快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化一体化步伐;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体系,优化网络结构和提高网络性能;进一步完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内部管理平台,显著提高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保障体系,不断增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强化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一支既熟悉工商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把握重点,整体推进
  (四)加强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化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需要,把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加强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总体技术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总局负责研究编制《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修订“金信工程”总体技术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负责制定本地区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总体技术方案,并报总局备案。总局和省级工商局要坚持以信息化一体化为目标,以保障横向互通、纵向互动和全系统联网应用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实施分类指导,统筹区域建设与全局建设、重点建设与整体推进、单项应用系统建设与发挥整体职能作用、统一应用平台建设与改革创新的关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促进不同地区、不同业务信息化的协调发展。
  (五)加强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总局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并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以总体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标准、安全标准、网络标准、管理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各部门、各地方工商局要严格执行统一的信息化标准,把标准贯穿于系统建设和业务应用的各个环节,争取在3年内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标准执行符合度达到 100%。要加大标准执行力,把标准执行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重要信息化建设项目目标产品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试,充分发挥标准对于规范业务工作、保证数据质量、保障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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